各位吉林会计人员:
根据《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吉林省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吉林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吉林会计人员尽早完成。
一、吉林会计继续教育范围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选择网络教育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选择其他学习方式的,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并经当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三、吉林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学习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4年1月31日。
最新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补办,详询客服人员。
四、吉林会计继续教育购买及办理
如需购买/办理2023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请直接微信扫码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办好后通过吉林省财政厅-吉林财政会计网-会计继续教育页面查询完成情况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同时,也支持吉林全省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
另:如2022年及以前年度未完成,请及时联系客服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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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其他要求
(1)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2)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继续教育工作,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高继续教育完成比例,提升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