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对拟确定吉林省第十二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吉林会计
2024-12-04

按照《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二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吉财会函[2024]1261号)要求,经申报、审核、笔试、面试等选拔程序,拟确定于东正等39名同志(含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知识大赛优秀选手5名)为吉林省第十二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6日

受理电话:0431—88550790

公示期间,请拟录取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近三年无违纪违法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645638900@qq.com),纸质版证明开学时提交。

附:第十二期高端会计人才拟确定培养对象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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