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吉林会计人员:
根据《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现开展202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吉林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吉林会计人员尽早完成。
一、吉林会计继续教育范围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三、吉林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学习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
最新要求: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以前年度缴费但未完成的,也必须在今年完成,逾期不予补学补办。
四、吉林会计继续教育购买及办理
如需购买/办理2022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办好后通过吉林省财政厅-吉林财政会计网-会计继续教育页面查询完成情况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同时,也支持吉林全省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
另:如2021年及以前年度未完成,请及时联系客服补办理。
1、添加客服微信进行购买
2、微信扫码直接在线购买
3、直接进入继续教育购买入口自助购买
①吉林省会计继续教育电脑端购买入口>> (如果你当前电脑访问此页面,请点此链接)
②吉林省会计继续教育手机端购买入口>> (如果你当前手机访问此页面,请点此链接)
五、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其他事项
1、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2、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3、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高继续教育完成比例,提升学习效果。